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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房主同意,擅自增加装修项目,造成装修费用增加

    在刘敏承包装修聪明的新房子的过程中,未经业主同意,擅自增加了装修项目,导致装修成本增加,因此发生纠纷,形成诉讼。11月10日,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经过大量调解工作,双方最终握手。
       2010年11月,刘敏与高明达成口头协议,装修高明新房进行装修.1万元。2010年12月3日,刘敏组织人员开始装修高明的新房。装修完成后,刘敏未经业主高明同意,增加了一些装修项目。高明于农历2011年3月搬进了新房子。后来,刘敏认为装修费用应该超过1.8万元,比以前多了7000多元,要求高明支付更多的费用,高明认为没有安排增加项目,不应该支付更多的费用。
       法院认为,刘敏承认与高明达成的口头协议,为高明的新房装修,共1.1万元。案件审理期间,双方承认增加装修项目,但刘敏没有提供高明签署增加装修项目证据,要求高明支付7000多元增加装修费用证据不足,但刘敏确实增加了部分装修项目,高明已经住在房子里,如果评估、评估费用增加双方负担,拆除增加项目对刘有价值,经法官多次调解后,双方达成协议,高明支付刘民3500元,其他不互相调查。